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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绥安工业开发区招商中心 |
| 联 系 人:洪先生、何先生 |
| 联系电话:0596-3206818 |
| 传 真:0596-3221119 |
| 电子邮箱:lanqing330@126.com |
|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浦县金浦路21号 |
| 邮 编:3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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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为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管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管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管委会的主要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具体信息目录可从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获取。 2、公开形式 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在管委会门户网站“福建省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suian.gov.cn/;此外,还将通过管委会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管委会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管委会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建省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福建省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建省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党政办公室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漳浦绥安工业开发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6-3224888 传真号码:0596-3222555 电子邮箱:zpsa3299528@163.com
通信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路21号 邮政编码:363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福建省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suian.gov.cn/。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福建省漳浦绥安工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户等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本级监察机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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